那你就上当了,不过现在退出还来得及。 我已经说过,我写的几个故事:,,等,都不是“创作”,而是故事,它们依次是:我自己的故事,我朋友的故事,我朋友的朋友的故事(看来我的手是越伸越远了:))。 我对故事的定义,或者说我同意黄颜对故事的定义:故事就是“故旧”的事,就是过去的事。所以我写的故事,都是生活里发生过的事,而不是“虚构”或曰“创作”。 如果说我参与码出的故事还有那么一点“创作”或者说“虚构”——就是最后把jan写成了植物人——的话,那么我自己写的几个故事,包括都不再有“创作”的成分。 我在写的时候就有人问过:“难道你这十年来每天都记日记吗?如果没记,那你怎么记得那些琐碎的细节和复杂的对话呢?” 这就有点吹毛求“庇”了。有些原话我是一字不漏的记得的,永远都不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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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愿和易闪闪不熟。但在校文艺汇演的后台更衣室里,易闪闪抱住了应愿,脑袋埋在她的脖颈里,对着她那块最细最敏感的皮肤又蹭又磨,恨不得咬上两口。应愿觉得易闪闪有病,后来她去查了资料,易闪闪的确有病,肌肤饥渴症,就是爱和人抱抱。应愿宽容了这位病人,但易闪闪食髓知味得寸进尺。她紧张焦虑了要抱应愿,激动兴奋的时候要抱应愿,难过的时候要抱,开心的时候更要抱。夏天,易闪闪要将光滑的四肢贴在她身上。冬天,易闪闪要脱掉外套和口罩,拥抱热得像个烧沸的火炉。这是她们不为人知的秘密,给应愿造成了极大的困扰。直到有一天,有人当着易闪闪的面,替应愿出了柜。ampquot喂,你不知道吗?我们应愿可是个小姬崽。她喜欢女孩子,但她非常地洁身自好,平时换衣服要避着人,走路上连挽个胳膊都不可以。ampquot易闪闪看了过来,细长漂亮的眼睛像狐狸,眼里又含着淬了冰一样的冷意。应愿低下了头,心想,这样也好,知道她喜欢女生,易闪闪得怕她,恨她,暗暗骂她占了她的便宜。总不会再纠缠着她了。可转过一个拐角,在繁茂的紫藤花洒下的阴影里,易闪闪又抱住了应愿,她恶狠狠地问她ampquot不敢碰别人是怕别人误会,随便我碰怎么不怕我误会?ampquot应愿ampquotampquot易闪闪ampquot别人是有可能发展成恋爱关系的对象,我是丝毫激不起你感觉的普通朋友咯?ampquot应愿ampquotampquot应愿叹了口气。敏感又迟钝,大胆又好胜,真是麻烦的直女。...
课堂上,刚穿越过来的韩烈,看着同桌桌子里的几块钱小零食牛板筋陷入沉思。这词条你不是哥们,瞎写啊?要不先尝尝?...
陈锋是村长的司机,那一天晚上村长抽着烟愁眉苦脸,神色唏嘘,因为他做出了一个决定,让陈锋爬上自己老婆的床helliphelliphelliphellip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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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落荒岛,众美环绕,为了求生,他们会发生什么故事呢?(本书纯爽文,一路爽到头,看个几十章如果你不爽,过来打我!)...